本报讯 为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莆田海事局全面排查整治到港船舶使用燃油超标违法行为,2023年1月以来,莆田海事局共查处船舶用燃油不符合标准违法行为10起,共处罚金61.4万元。
自今年4月份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双跨”行动)开展以来,莆田海事局严格执行处罚后通报流程,对船用燃油超标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我们梳理通报过程中存在的燃油供给单位、商务主管部门确认难等痛点堵点,关注使用硫含量超标燃油的同时一并关注使用低闪点燃油情况,努力消除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生存空间’”。该局执法督察处负责人介绍道。
自“双跨”行动开展以来,莆田海事局查处船用燃油不符合标准违法行为6起,处罚金38.6万元,并全部向燃油供给单位所在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报,有力强化了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船舶防污染工作力度。
据悉,船用硫含量超标燃油,一般是指在沿海控制区(除海南水域)船用燃油硫含量大于0.5%m/m的燃油,一些船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使用硫含量超标燃油,这类燃油在燃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破坏空气质量,引发温室效应、酸雨等灾害。低闪点燃油是指燃油闭杯闪点低于60℃的燃油,一些船舶为了节省燃料费用使用低闪点燃油,使船舶在航行过程中易引发爆炸或火灾事故,变成隐形的水上“流动炸弹”。
海事部门依法严查船舶未按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违法行为,并通报燃油供给单位所在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就是为了形成监管合力,倒逼船舶使用合规燃油,共同建设平安海域、美丽莆田。(牛超群 连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