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3日下午16时55分许,秀屿交警接到举报,在月塘往东庄方向沁桥路路段有车牌号为闽B2***0银灰色工具车后备箱载5-6个人。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在国道228线沁桥路西园村路段查获该车辆,该车车厢上竟有八个人坐在货物上,车厢护栏低,乘客扶着栏杆摇摇晃晃,十分危险。交警迅速引导车厢内人员下车并转移至安全地带。经驾驶人黄某讲述,他和副驾驶座1名乘客、车厢8名乘客共计10人,一行人是工友,结伴去海边干活,为图方便便抱着侥幸心理让工友“坐”在后车厢里,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交警现场对司乘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赵某某的货车违法载人行为予以罚款及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违法乘载的乘客安全转运。7月17日,驾驶人黄某到东庄交警中队处理罚单,并签订“严禁货车违法载人”承诺书。黄某表示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何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