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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公安启动“警律联调”机制——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3-05-1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为多点联动搭建咨询平台、多方参与倾听利益诉求、多维解纷服务群众需要、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城厢公安分局探索实践“警律联调”工作机制。510日上午,根据分局党委的安排决定,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冠林主持召开“警律联调”工作对接座谈会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启动仪式,治安大队相关领导、攻坚办成员、典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律师代表参加活动。


座谈会上,攻坚办成员介绍分局矛盾纠纷攻坚行动基本情况,对“警律联调”工作机制进行解读。典冠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简要介绍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服务项目。双方就深化警律合作内容、执法规范化、民警维权、涉访涉诉等法律事务,以及当前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疑惑进行探讨交流,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

朱冠林副局长针对“警律联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多方协作合力调解。在日常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特别是经济类纠纷、婚恋家庭纠纷、重点青少年管理方面,要借助律师“中间人”和法律专业优势,同民警共商对策,形成合力,预防发现并化解各类矛盾。

持续发力提升能力。常态化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通过联合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以及经常性、持续性地为派出所民警解读相关法律条文,不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常态机制长效推进。按照“事前介入、依法调解、服务群众”原则,在接到案(事)件后,由民警先行调处、初步定性,再经多元调解,形成相应会商及调解机制,确保案结事了,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民转治”案件发生。

会上,朱冠林还向律师代表们颁发聘书,“警律联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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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协调、警律联调,是城厢公安在“百日攻坚”行动过程中,顺应新时代基层公安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有益尝试,发展“公安牵头、警律合作、多方参与、多元化解”联调模式,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活力、增添动力。律师在联调机制中承担“咨询员、调解员、监督员、培训员”的“四员”职责,与公安机关一道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更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共同用法治护民利、解民忧、保民安。(林思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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