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厂中厂”专项整治,以更大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城厢区消防救援大队重拳出击,以华林工业园区为整治试点,持续开展“厂中厂”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帮助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帽”,形成“震慑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
一场火“烧”出了13家隐患企业
2022年4月29日清晨,城厢区华亭镇竹林路一厂房着火。消防救援部门先后出动4个队站12车人员,深入火场内部强攻近战约两小时成功将火势彻底扑灭。
经调查,着火建筑为怡昌宝石机具有限公司的1号厂房,起火场所为该厂房一楼右侧的祥贵鞋材有限公司。火灾共造成1号厂房一、二层过火烧损,二、三层不同程度烟熏,过火面积约为400平方米左右。火灾虽未造成人员损伤,但直接财产损失近48万元。
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该厂区共有三栋厂房、一栋仓库、一栋研发楼,分别租给鞋业公司、鞋面加工厂、百货商贸商行等13家企业,属于典型的“厂中厂”。“厂中厂”由于主体不明晰、责任不明、隐蔽性强、易发事故,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难点、痛点。消防监督人员立即对这13家企业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检查,发现13家企业均未设置“双自动系统”,存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部门依法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罚,罚没金额共计50万余元。其中,鞋面加工厂还因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进行隔断、开关插座及电气线路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等重大火灾隐患,在消防部门的提请下,被区政府挂牌督办,责令整改期限至2023年3月。
深挖隐患背后的“意识陷阱”
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此次火灾成因锁定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作为火灾的第一大成因,电气火灾具有隐蔽性、随机性、突发性、易蔓延等特点。“如果当时厂房内设置了双自动系统,这场火或许在初期即可被扑灭,为企业减少一大笔损失。”企业负责人后悔不已。
那么,减少火灾侵袭的防护罩——“双自动系统”为何缺失? 消防监督人员耐心解释道:“原先怡昌宝石机具厂属于丁类厂房,现承租方多为鞋企,其使用性质发生了转变,丁类厂房就变更成丙类。厂房的火灾风险上升,按照规定就需要增设‘双自动’系统等一些消防基础设施才能适应现在的消防安全需求。”出租方、承租方显然对这一消防法规缺乏足够的了解,仓促间便直接沿用了原有厂房的消防设施。
一场火充分暴露了“厂中厂”管理的混乱:出租方对承租方缺乏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承租方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缺失、出租方和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模糊、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老问题。梳理清楚这些隐患背后的隐患,标本兼治的整改才正式迈出了第一步。
标本兼治下的整改之路
在为期十个月的整改期限内,大队成立专业技术指导小组,分别与怡昌厂区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企业实际,从专业角度帮助火灾隐患单位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中,消防监督人员坚持跟踪帮扶和上门指导相结合,对每一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协助13家火灾隐患单位从易到难、从重到轻、从急到缓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期间,大队联合区应急局多次现场督办、会诊,共同协调解决火灾隐患整改中难题,推动隐患单位从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上有效提升整改进度。
除了在硬件上进行改造提升,消防部门还协助隐患企业逐步建立起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房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彼此的责任范围;向管理者、员工发布“厂中厂”火灾案例及安全防范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消防自主管理能力,从根本上建立“厂中厂”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3月初,消防监督人员再次深入怡昌厂房,对13家企业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每个厂房均设置了“双自动系统”且运行正常,其中,泰光鞋面加工厂内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已被拆除,电气线路也重新进行了规范敷设,可依程序予以摘牌销案。
“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安全需求,消防部门就提供什么保障。希望你们深刻吸取火灾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共同努力创建安全良好的消防环境。”复查中,消防监督人员跟企业负责人反复强调。
下一步,大队将协助企业进一步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并总结提升“厂中厂”相关整治经验,持续做好隐患企业“回头看”工作,以实际行动全力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实现全区“厂中厂”消防安全指数大提升。(卓丽清 唐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