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夯基惠民”行动,莆田市公安局埭头派出所联合镇村,创新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职队伍--在全镇各村(居)成立乡贤调解委员会,倾力打造埭头矛盾纠纷调解自治模式,做实多元化解,有效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做到“大事不出门,小事不出村”,确保辖区平安和谐稳定。
该所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支持,依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和“崇德尚法、为人正派、热心公益、处事公道、群众认可”的标准,坚持公开遴选。在各村评选组建乡贤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委员会多由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退休干部、村(居)代表、宗教理事、企业家、老协会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
4月17日,辖区樟林村何某星与哥哥何某清两家本属于亲兄弟姐妹,后因为土地及水井问题,矛盾纠纷长达10余年未得到处理,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和斗殴,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埭头派出所民警联合乡贤调解委员人士到樟林村调解室,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6月8日,辖区英田村陈某聪和陈某美之间多年的因土地置换问题产生的土地纠纷,之后埭头派出所和英田社区乡贤调委会积极介入,主动对接,陈某聪和陈某美双方进行乡贤评理、组织村民评议和道德评判后,陈某聪主动找到村部同意调解,双方签定调解协议书,矛盾得以化解。
像联合乡贤调解委员化解矛盾纠纷的故事,在埭头派出所还有很多。据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埭头派出所大力弘扬乡贤文化,借助乡贤名望,可以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前端。
“在对纠纷,特别是邻里纠纷的处理上我们更加追求‘社会效果’”,埭头派出所所长姚志刚介绍说,“因为农村地区庄基地界、耕地界畔、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容易出现摩擦并出现打架损财等违法行为,派出所如果只是用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方式处理,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矛盾不解决,小事有可能升级为大事。”为了避免矛盾升级,出现恶性案件,实现发案少、破案少、群众满意目标,埭头派出所积极探索矛盾治理新模式。通过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发动、组织、依靠、带领辖区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人翁作用,做好“乡贤”这篇文章,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集中体现。
截止目前,埭头镇已有12个村(居)通过走访发动,成立村级乡贤调委会,借力其熟悉村情、直联群众的地缘优势,创新“三评”模式,把乡贤评理、村民评议、道德评判开到群众家门口、田间地头,实现“友情支持”到“分内之事”的转变,逐步形成村居自治的内动力、持久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开启埭头矛盾纠纷调解自治模式。
今年以来,埭头派出所联合乡贤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种类矛盾纠纷186件,调处率为100%;调解成功179件,调解成功率96%;化解信访积案11件,全镇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3.7%,实现了无群体上访事件发生,确保了辖区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许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