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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督促监护令》——让缺席的爱“回家”
【发布日期:2022-05-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家庭是孩子的港湾,父母是人生第一位老师,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的重要力量。

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最让检察官们苦恼和心疼的那些孩子,他们多是由于父母离异、在外务工致使孩子无人管教或是处于青春期,性格叛逆早早离开校园混迹社会,未能完成义务教育。多种原因共同导致了孩子们心理上、性格上的部分缺失,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产生了不良影响,最终导致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22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该法正式对家庭教育作出了明确要求。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向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涉案未成年监护人陈某某现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其正视监护不力的责任,加强对儿子的管教,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案情回顾

 

小伟(化名)在多名社会人员(均另案处理)的纠集下,于仙游县枫亭镇某路口附近对素不相识的被害人大打出手,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20223月,仙游县公安局以小伟涉嫌寻衅滋事罪向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鉴于小伟及其家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且真诚悔罪,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伟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了解情况

 

在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通过委托社会调查进一步了解到,小伟的父母由于在外务工,对小伟的生活、学习情况不甚了解,平日里也只是通过电话沟通,由于缺少家庭的关爱和父母的管教,小伟结识了社会上的一群不良人员,以至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

 

送达《督促监护令》

 

为此,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利用送达《督促监护令》的机会,对小伟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要求小伟的父母多同孩子沟通,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多多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防止其结交社会上的不良人员,让小伟深刻悔悟自己行为的同时,也让小伟的监护人认识到疏于管教所带来的后果。

下一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针对案件中出现监护缺位的未成年家庭积极适用“督促监护令”切实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让爱和监管归位,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王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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