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涵江检察院沉浸式普法现场速递——庭审来到家门口
【发布日期:2022-03-0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腊月廿六上午,一场“家门口”的危险驾驶案庭审在涵江区白沙镇澳东村公开进行。

该案中,被告人陈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司法鉴定,从被告人陈某某被提取的血样中检测出乙醇,乙醇含量为153mg/100ml,属醉酒,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陈某某本人因本次事故造成多处骨折,行动不便,无法出庭。

为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提升办案质效,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前往陈某某家中出庭支持公诉。本案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从简不从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确保庭审在程序上和实体上既便民、利民又公正高效。最终,法庭依据检察机关精准量刑建议和庭审情况,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认罚情况,以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陈某某积极配合庭审工作,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服判,今后绝不再犯。

在场旁听的村民们纷纷表示,平时忙于干农活,也没什么机会旁听庭审,对醉驾入刑认识不深,今天第一次看到庭审现场,法庭虽然布置简洁,却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明白了醉酒驾车的巨大危害,要引以为戒

检察官上门出庭支持公诉,是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不仅解决了被告人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问题,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彰显司法为民理念。同时,又通过庭审进行法律宣传,为在场村民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体现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周素真)

分享至:
打印】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