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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海防派出所——推行‘4+1’联合调解模式
【发布日期:2021-12-2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组建于19778月的山亭海防派出所,现有干部14名。所址位于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冯厝村。该所管辖沿海行政村13个,自然村49个,总户数14334户,常住人口59883人,暂住人口3724人。辖区面积2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4公里。

为有效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全力构建和谐平安辖区,该所推行4+1”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模式(即:实行“1名司法调解员、1名村治保主任、1名威望较高村民、1名法律顾问”与驻村民警联合办公),有效借助司法所、行政村、律师等社会力量,联合开展矛盾纠纷“会诊”,实现调解力量“三级联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妥善处置在初始阶段。

针对辖区行政村调解组织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该所以驻村警务工作为平台,充分发挥民警兼任村官工作优势,将13名治保主任纳入联合调解工作队,并从辖区13个行政村中挑选了热心治安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威望高的村民充实到联合调处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人熟、地熟、说话有分量的优势,与司法所调解员联合调解辖区各类民事纠纷,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效率。21年以来,该所成功化解因土地征用、海域使用、景区游客纠纷等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有效推动了辖区和谐建设。

 

完善机制,健全组织,着力夯实调解基础

 

解决调解组织不健全的问题。针对辖区行政村调解组织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经费不够、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导致矛盾纠纷不能及时顺利化解的实际情况,该所充分发挥民警兼任村官的优势,积极争取协调辖区13个村委会提供经费支持,将13名治保主任纳入联合调解工作队,并定期从中选派1名代表与驻村民警联合参与纠纷调处,有效提升了调解效率。

解决警力不足的突出问题。该所辖区13个行政村现有常住人口1433459883人,村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群众之间常因琐事引发各类矛盾纠纷,仅靠驻村民警难以完成繁重的纠纷化解任务。实行“4+1”调解模式后,该所充分挖掘辖区社会调解资源,积极协调和有效借助司法所、行政村等社会力量,建立完善调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妥善处置在初始阶段,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成效。

解决纠纷调处难的问题。该所辖区13个行政村,分隔成3个独立的区域,交通不便,且山亭镇司法所仅有1名工作人员,无法快速应对辖区各类民事纠纷,容易导致“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纠纷的发生。为此,该所从辖区13个行政村中挑选了热心治安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威望高的村民充实到联合调处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人熟、地熟、说话有分量的优势,与司法所调解员联合调解辖区各类民事纠纷,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

 

以小见大,见微知著,提升信息预警能力

 

发现在早。针对辖区因征地拆迁、补偿等带来的治安不稳定因素,该所坚持每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底数和动态,着力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化解工作。20214月底,XX村治保主任XXX向该所民警反映称该村部分村民因对海滨渡假村开发赔偿事宜迟迟未答复表示不满,欲召集人员到景区闹事,并扬言要组织村民到省政府上访。得知情况后,民警及时与景区管理方联系沟通,并要求该村治保主任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与景区管理方积极协商,及时出台了赔偿方案,争取了工作主动权,第一时间消除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隐患。

化解在小。该所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坚持倡导“抓早、抓小、抓苗头”,着重从小处着手,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以驻村警务工作为平台,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消除不稳定因素,努力增进辖区和谐氛围。同时,组织民警对走访摸排、接处警、日常基础工作中发现的小矛盾、小纠纷,在调查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提前介入,讲究方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早,防止“小纠纷”酿成“大隐患”。今年以来,共发现调处各类小矛盾、小纠纷50余起,未发生因小矛盾、小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稳控在频。对近年来化解过的重大纠纷当事人、已停访息诉人员的信息进行集中梳理,并依托回访了解、信息员提供线索等手段,准确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到未动先知,有动必知。针对辖区某村民因征地赔偿款问题曾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的情况,该所通过深入回访,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相关意见,帮助制定解决问题时间表,有效避免了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理顺职责,对症下药,妥善化解各类纠纷

 

积极协调,妥善化解赔偿纠纷。10月某人意外身亡,虽家属对死因无异议,但当时双方就赔偿事宜迟迟未达成一致继而发生争执。得知情况后,该所迅速启动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模式,与司法所及村两委联合开展纠纷“会诊”,通过多方努力协调,最终使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死者家属争取获得赔偿款60万元。

耐心疏导,顺利化解选举纠纷。案件当事人,在今年的行政村换届选举期间,辖区某人因未能如愿续任,认为村民选举缺少监督机制,遂与部分村民发生纠纷。该所民警在得知情况后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介入,向该同志细致讲解村民选举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选举的流程和规定,最终使该同志认识到错误,主动向村民道歉,并握手言和。

以民为本,耐心化解邻里纠纷。针对行政村邻里纠纷因处置不及时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情况,该所民警在化解该类纠纷时做到细心疏导,规劝双方当事人从维护邻里和谐关系的角度彼此谦让,定纷止争。今年8月份,辖区蒋山村两家因海域紫菜养殖问题发生纠纷,并相互发生殴打。该所民警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并耐心说理规劝,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周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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