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放管服”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工作,落实市交警支队关于小型汽车理论考试下放业务的要求,城厢交警大队提前周密安排,组织民警和工作人员到支队跟班学习,提高小型汽车理论考试业务能力。11月25日,城厢交警大队举行首场小型汽车科目一理论考试,共有58人参加考试。这是继该区摩托车驾考“一日通”后,又一项驾考便民措施。接下来,城厢交警大队将常态化进行小型汽车理论考试,为群众提供更大的便利、更好的服务。(陈其仙)
景区交规宣传面对面
本报讯 在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枫亭派出所带领基层网格员、平安志愿者到辖区景区非景区景点及人员车辆密集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倡守法规知礼让,推动安全文明出行。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面对面讲解案例等形式,向过往的司机和群众讲解超员、超速、酒驾、开车不系安全带、骑摩托车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让来往群众签写《诚信交通安全承诺书》,呼吁广大群众要自觉培养文明良好的交通习惯,远离交通陋习,争做交通文明参与者。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为景区营造了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罗益伟 黄晶)
民警迅速出警灭火情
本报讯 近日,仙游县公安局鲤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鲤城玉田大桥溪边,一片草地起火,烧了大概1-2米范围。接到报警后,鲤城派出所巡防民警胡守标立即与辅警赶到现场,利用出警车上常备的灭火器,成功扑灭了火焰。随后巡防民警对火灾现场仔细巡查,避免有遗漏的火苗复燃。一直以来,鲤城派出所认真落实公安部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职责,担负起一些小火扑救的任务。该所将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放在心上,落到实际工作中。同时,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烟头、明火不要随意丢弃,要完全熄灭了再扔,以免留下火种引起火灾事故。(陈倩)
企业挽回损失赠锦旗
本报讯 11月29日上午,协茂鞋业负责人将一面印着“金盾亮剑挽回损失 人民警察尽责尽职”的锦旗送到盖尾派出所,感谢民警为其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据悉,2021年11月12日,民警在协茂鞋业开展“扫楼“行动中发现盗窃鞋料线索,立刻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查看现场监控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随后便对其展开布控,利用企业员工通知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前来企业搬货,成功抓捕张某某。经过审讯,张某某供出了企业“内鬼”员工曾某某,及时追回38捆制鞋皮革,价值将近6万,成功挽回了企业财产损失。(陈婧)
废品收购业安全检查
本报讯 近日,灵川派出所结合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对辖区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检查。期间,民警主要围绕废品收购站是否如实登记、是否存在购赃销赃、收购违禁品现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展开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业主切实加强自身和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对机动车辆、电动车、危爆物品、金属等物品要问清楚来路,严禁收购不明物品,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日常收购中,积极主动发现和提供线索。此次行动,共检查废品收购站11家,对回收电缆的1家收购点进行行政处罚,对2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收购点进行当场整改,有效净化了辖区收购业的治安环境。(林燕萍)
交通安全宣教面对面
本报讯 近日,园庄派出所结合入户大走访行动,深入辖区人员密集路段及场所,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活动中,民警通过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方式,向辖区群众详细说明了交通违法行为给社会及家庭带来的危害,着重讲解了行人应遵守的交通规定、遇交通事故后的求助方式等安全知识、同时也讲解了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并倡导驾驶员依法行车,自觉遵守“一盔一带”交通法规,告诫群众杜绝乘坐“报废车、超员车、无牌证车辆、拼装三轮车”等违规载客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不良驾驶习惯,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