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提升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9月28日,荔城区消防大队完成在全区高层住宅建筑全面推行消防楼长制任务,为全区65个物业小区208栋高层建筑配上消防安全“楼长”,全面推动高层建筑产权、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近年来,随着荔城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辖区高层建筑不断增加,单高层住宅建筑达208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普遍存在职责不清、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强、火灾隐患反复多发等突出问题,这也成为影响辖区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推行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楼长制,是有效加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消防楼长制,是以每栋楼为单位,逐栋明确消防楼长,由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或综治网格员担任,主要负责楼内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等方面工作,有条件的可设置专职消防楼长。
消防“楼长”上岗前,由消防部门统一组织业务知识培训,讲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日常工作要求,同时将定制发放《消防安全楼长管理公示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高层居住建筑居民防火公约》,由楼长在所管理高层建筑的底楼或电梯内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消防大队、辖区派出所及小区物业将分别为楼长统一建立信息档案,施行“一楼一长,一长一档”的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楼长”上岗后,将按照职责每日对所管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高层建筑内部常见的消防设施损坏、占用疏散通道等隐患,同时配合消防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工作,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时报记者林锦堂 通讯员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