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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永获评第二届莆田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7-10-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编者按】有奉献就有收获,这就是所谓:天道酬勤。本报2015年11月20日、11月25日、2016年1月15日和2016年5月6日分别在《平安莆田》版刊发《协警林智永负伤“护学岗”》、《“编外警察”林智永的护学情结 》、《道德模范中的护学天使》和《心系一线人员,慰问温暖警心》报道之后,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林智永,一名普通的协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履职“护学岗”,荣获了城厢区首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成为我市“护学岗”点赞的楷模。近日,又传来喜讯——

 

 

林智永获评第二届莆田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本报讯 近日,城厢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二中队筱塘小学“护学岗”协警林智永获得第二届莆田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林智永自进入交警工作以来,在“护学岗”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在这次“第二届莆田市道德模范”推优活动中,林智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经过学生家长主动推荐、资格审核以及综合评定等程序后,从全区道德模范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正是因为他在日常工作中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被学生家长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才有了学生家长的主动推荐。林智永在“护学岗”这个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10年,真正做到用心服务,为学生撑起“安全伞”,勤奋工作、认真护学,为交通管理工作献出自己的力量。

相关链接:20151116日,林智永在护送学生过马路时被醉驾助力车撞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67月,林智永入选“福建好人榜”敬业奉献类别,也是7月份莆田唯一入选中国文明网“福建好人榜”的“身边好人”;20171月,其被市公安局评为“2016年度莆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17228日至31日,市委宣传部带领中央电视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媒体到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就道德模范林智永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进行节目采编录制工作(于201748日播放)。该大队还安排专人积极收集林智永先进事迹材料并将其汇编成册,印发《平凡岗位铸辉煌(护学岗交通协警林智永先进事迹)》一书,不断宣传、推广其经验做法,积极塑造典型,突出模范引领。              (时报记者 林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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