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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闽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获200万元补助
【发布日期:2010-03-2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出台政策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将给予每位海外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200万元补助(其中中央在闽单位和厦门市引进的,省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每人100万元补助;在每个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选拔确认1名领军人才,省财政给予每个领军人才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产业人才高地可根据需要特设1-2个“开放式创新岗位”,由省财政给予每个创新岗位每年10万元科研津贴。省政府设立海西创业英才专项奖励奖金,每人奖励8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当地财政应提供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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