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10月11日起,莆田消防支队将全市91家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职责下放到各大队。
此次支队下放的91家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要分布在荔城34家、城厢54家、秀屿5家、涵江1家,涉及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大型场所,场所功能使用多样,自动消防设施系统复杂,对消防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要求高。各消防大队自接收到市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移交手续后,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防重点单位失控漏管。同时,支队原分管监督员将继续指导并督促重点单位积极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作,对已达标的单位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未达标的单位要及时督促,确保11月前全部达标验收。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吴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