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司法行政机关着眼“大调解”,进一步完善和发挥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月例会情况通报、矛盾纠纷信息报送、案件督办督查和责任倒查等制度。综合运用月例会、巡回调解、联调联动、调解衔接等手段,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据统计,在2009年全市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中,属人民调解15610件,调解成功15111件,成功率96.8%,防止民转刑176件726人,防止非正常死亡128件497人,有效地维护我市社会的安定稳定。
(郑育俊 黄少飞 黄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