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5日起,我市启动不同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患者已在医疗机构做过医学检验、影像检查,不必在另一医疗机构重复检查、检验,花“冤枉钱”。
我市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工作,经考核验收,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和解放军第95医院符合互认要求,作为我市第一批实行互认的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有医学检验的临床生化、临床免疫、微生物、血常规、尿常规等5个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的CT、MRI、CR、DR等4个项目,互认方式为同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认及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认可。
实行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可以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简化就医环节,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惠民利民。我市在第一批三级医疗机构实行互认的基础上,将逐步延伸至二级医疗机构,不断扩大互认覆盖面。 (许海生 柯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