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工程手中建 安全肩上挑 ——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出台工程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发布日期:2015-11-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对于违反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予以扣除责任单位年度绩效1分/次;情节严重或累计违反规定达到两次的,予以扣除责任单位年度绩效2分/次;情节特别严重或累计违反规定达到三次的,予以扣除责任单位年度绩效3分/次。发生安全事故的,扣除当年度责任单位全部年度绩效;对于工程项目负责人、相关工程管理人员违反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对责任人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个人500元/次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或累计违反规定达到两次的,对责任人予以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扣除个人1000元/次的绩效工资;情节特别严重或累计违反规定达到三次的,对责任人降职、撤职、解聘等处分并扣除个人年度全部的绩效工资hellip;hellip;”
这是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办法中的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该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日前出台了《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此《暂行办法》结合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特点,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监管的具体职责和各主体的安全责任。
过去,一些国有企业普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几点问题: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够到位,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较不规范;安全管理不够到位,管理人员存在“当好人”现象;资质审查不够严,存在无资质和超资质范围施工、违规分包、以包代管问题;应急预案还不完整,应急管理不够到位等。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提升国有企业的优质品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讨论会,工程部人员征集各方意见,修订多稿,制定并出台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共九章36条,首先明确了“分级负责、逐级追究”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点到人,真正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凡事有人监督”;其次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从工序到材料的品牌规格都做到层层把关,管控到位;同时严肃了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追究,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予以扣除绩效、记过、降职、撤职直至解聘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当前莆田正处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谱写中国梦莆田篇章的关键时期,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的任务艰巨繁重,该公司始终坚持讲政治、讲责任、讲担当、讲奉献、讲安全,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为“美丽莆田”树千年柱建万代梁,《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体现了该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使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安全意识,大力营造了公司安全生产的氛围。 (曾资政)

分享至:
打印】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