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已经实施5年。随着“酒后拒驾”观念的更进一步深入,酒驾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但是酒驾给驾驶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依然存在。
今年以来,我市交警已查酒驾403人,这些人的行为全部记入公安网,如果第二次酒驾,将予以行政拘留。查处醉驾333人,已全部进拘留所。
“五一节”前夕,我市交警部门分别在仙游、荔城、城厢、秀屿、北岸等地设卡检查,一夜查获涉酒驾驶31起,其中:酒驾25起,醉驾6起。
醉驾入刑五周年来,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酒后侥幸驾车者还是大有人在。在已查处的酒驾案件中,中青年居多。喝酒和开车,犹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像冰块和戾火,无法同炉。 对生命的敬畏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而酒后驾车则是对生命的漠视和践踏。殊不知那根被酒精麻醉的神经,会遮蔽人的视野,无异于站在悬崖边舞蹈的舞者。一旦失足便是万丈深渊,酿成惨祸害己害人。在乡村道路,酒后驾车人大都侥幸地认为自己车技好,酒量大,乡村公路无交警严查,都没被抓过,却不知道每一条的漏网之鱼都埋下交通事故的隐患,都会成为伤及自己,殃及无辜的马路杀手。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生命诚可贵,酒后勿驾车。广大市民出行时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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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是汽车社会的公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民有所呼,法有所应,2011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同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五年来,全国公检法机关紧密协助配合,保持对醉驾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郑海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