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7日,记者从荔城区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拓展各镇街“三合一”整治办的职能,形成机构健全、管理到位、措施落实、责任明晰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荔城区政府决定在全区6个镇街2个工业园区成立镇街(园区)消防工作站。区政府对消防工作站的人员编制、机制、职责进行了明确,标志着荔城区消防工作“防消合一”实体化运转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消防工作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站长由镇长、街道办主任或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并由镇长、街道办主任或管委会主任指定一名分管领导担任副站长,负责组织工作站的日常工作。每个工作站配备不少于2~3人的工作人员。消防工作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三合一”整治办的业务指导。
据悉,消防工作站主要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开展消防工作;拟定本级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形势,为本级政府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负责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配齐消防车辆和器材,承担火灾扑救和部分抢险救援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