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黄女士及其家人早早地来到了郊尾派出所,向民警朱琳送上鲜花感谢朱琳帮其解决户口问题。
原来黄女士是泉州安溪人,几年前因与郊尾镇后面村的戴某结婚便将户口迁移至郊尾镇后面村,现因离婚想将户口迁回安溪,然丈夫戴某与婆婆一直不肯出示户口本,问题一拖便是七年之久。7月15日下午,黄女士前往郊尾派出所咨询户口迁移的相关事项,时值社区民警朱琳在莆田取证办案,他在了解该情况后,告知黄女士等候片刻,待其回来立即帮其着手办理。朱琳回来已是下午6时许,他暂放下手中较急的工作顾不上吃饭便着手与户籍警林永琴对接,并走访后面村干部及村民,整理好告知材料,于晚上7时许带黄女士到其前夫戴某家送达材料。然而到戴某家后,戴某与户主陈某迟迟未曾露面,最终在戴某家人的见证下,朱琳将告知书张贴在户主陈某家门口,从而及时帮黄女士解决了其户口迁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三局《关于解决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的相关规定,户内成员均有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超过5个工作日仍不提供居民户口簿影响户内成员正常使用的,公安机关将为户内成员单独制发居民户口簿。事后黄女士高兴地讲道“我的户口迁移因户口本问题一直拖了7年,腿跑断了都觉得没有办法,没想到这次朱警官能主动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难题,真是为民解忧。”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郑晴)